客家電視2016後生提攜計畫甄試通知
(詳細通知已寄至各甄試同學信箱)
一、 甄試日期:2016年4月9日(星期六)
二、 甄試時間
1、 筆試:10:00-10:30報到、10:30-12:00考試
2、 面試:請依編號於表定時間前30分鐘報到,由工作人員安排參加
時間 |
新聞攝影 新聞採訪 |
節目製作 |
行銷企劃 |
13:20-13:40 |
新攝1-3 |
節目1-3 |
行銷1-2 |
13:40-14:00 |
新採2-4 |
節目4-6 |
行銷3-4 |
14:00-14:20 |
新採4-7 |
節目7-9 |
行銷5-6 |
14:20-14:40 |
新採8-10 |
節目10-12 |
行銷7-8 |
14:40-15:00 |
新採11-13 |
節目13-15 |
行銷9-11 |
15:00-15:20 |
新採14-16 |
節目16-18 |
保障4 |
15:20-15:40 |
新採17-19 |
保障1-3 |
|
三、 甄試地點
1、 筆試:公視A棟一樓簡報室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)
2、 面試:公視C棟二樓客家電視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100號)
四、 注意事項
1、 請依規定時間報到,並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,以便核對身分。
2、 筆試座位表於現場公布,請自行查閱並於開始前10分鐘入席。
3、 入座後請核對試卷標示之組別、編號、姓名是否正確,筆試時間開始方可書寫作答。
4、 作答時請遵照試卷載明之相關注意事項,試卷字跡模糊不清時,請即向監試人員詢問,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。
5、 筆試一律以藍、黑色原子筆、中性筆或鋼筆書寫,並可以立可白(立可帶)塗抹修改,請自備應考所需文具。
6、 筆試開始10分鐘內未入場者,以棄權論;開始後60分鐘內不得出場。
7、 試場中請勿使用手機、鬧鐘及其他會發出聲響之電子儀器。
8、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繼續應考,成績均以0分計算:
(1) 擾亂試場秩序者。
(2) 冒名頂替者。
(3)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者。
(4) 互換座位或試卷者。
(5) 傳遞文稿、參考資料、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者。
(6) 出場後,高聲誦讀答案或指示場內作答者。
(7) 未遵守規定、不接受監考人員勸導,或繳交試卷後仍逗留於試場門 (窗)口附近,擾亂試場秩序者。
9、 其他未竟規定依一般考試規範,或於現場另行宣布。
留言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