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家電視2016後生提攜計畫甄試通知

(詳細通知已寄至各甄試同學信箱) 

一、        甄試日期:2016年4月9日(星期六)

二、        甄試時間

1、    筆試:10:00-10:30報到、10:30-12:00考試

2、    面試:請依編號於表定時間前30分鐘報到,由工作人員安排參加

時間

新聞攝影

新聞採訪

節目製作

行銷企劃

13:20-13:40

新攝1-3

節目1-3

行銷1-2

13:40-14:00

新採2-4

節目4-6

行銷3-4

14:00-14:20

新採4-7

節目7-9

行銷5-6

14:20-14:40

新採8-10

節目10-12

行銷7-8

14:40-15:00

新採11-13

節目13-15

行銷9-11

15:00-15:20

新採14-16

節目16-18

保障4

15:20-15:40

新採17-19

保障1-3

 

 

三、        甄試地點

1、    筆試:公視A棟一樓簡報室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50號)


檢視較大的地圖 

2、    面試:公視C棟二樓客家電視(台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100號)


檢視較大的地圖 

 

四、        注意事項

1、    請依規定時間報到,並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件,以便核對身分。

2、    筆試座位表於現場公布,請自行查閱並於開始前10分鐘入席。

3、    入座後請核對試卷標示之組別、編號、姓名是否正確,筆試時間開始方可書寫作答。

4、    作答時請遵照試卷載明之相關注意事項,試卷字跡模糊不清時,請即向監試人員詢問,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。

5、    筆試一律以藍、黑色原子筆、中性筆或鋼筆書寫,並可以立可白(立可帶)塗抹修改,請自備應考所需文具。

6、    筆試開始10分鐘內未入場者,以棄權論;開始後60分鐘內不得出場。

7、    試場中請勿使用手機、鬧鐘及其他會發出聲響之電子儀器。

8、   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,不得繼續應考,成績均以0分計算:

(1)       擾亂試場秩序者。

(2)       冒名頂替者。

(3)      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考證件者。

(4)       互換座位或試卷者。

(5)       傳遞文稿、參考資料、書寫有關文字之物件或有關信號者。

(6)       出場後,高聲誦讀答案或指示場內作答者。

(7)       未遵守規定、不接受監考人員勸導,或繳交試卷後仍逗留於試場門 (窗)口附近,擾亂試場秩序者。

9、    其他未竟規定依一般考試規範,或於現場另行宣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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